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润泽
注册及生产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东升路21号
二、企业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
年设计生产能力1500台套,主要产品SD5K、SD7系列、SD8系列、SD9系列推土机。主要原辅材料为:钢板、实心焊丝、切削液、面漆、中途漆、底漆、固化剂。
三、企业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 喷漆车间分为大件喷漆、小件喷漆、整机喷漆、喷涂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分别引入4套“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系统”进行处理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 1 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喷砂除尘装置收集的除尘灰、边角料、非含油废铁屑
4、危废:危险废物包括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机加工生产产生的含油废金属屑、废矿物油、含切削液废金属屑、废乳化液,喷涂生产产生的涂料废物、废漆桶、酸洗产生的酸洗槽渣、零件清洗废酸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采用减振等噪声源控制设施,声屏障等噪声传播途径控制设施设,室外植树绿化,减小噪声。
6、去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葛洲坝水务(张家口)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大气中;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金属边角料送公司铸铁分厂自行利用、非含油废金属屑等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执行的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
1、废气:喷砂工序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喷漆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表 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 2 中型规模饮食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其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无组织有机废气中厂界甲苯、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2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2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厂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相关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及张家口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第 36 号)相关规定要求。
4、总量控制:已取得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30705794168533H,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
五、排污费缴纳情况:
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时足额缴纳排污税。